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分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城步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9558.52公顷,其中长安营镇8735.7公顷、西岩镇3327.21公顷、五团镇7145.52公顷、威溪乡1982.79公顷、汀坪乡7472.01公顷、儒林镇7269.13公顷、茅坪镇3116.58公顷、兰蓉乡5277.95公顷、金紫乡1204.04公顷、蒋坊乡1368.03公顷、丹口镇11955.82公顷、白毛坪镇10703.74公顷。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反馈:1327544365@qq.com.
2、电话反馈:17752669989
3、公示反馈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伍玉桃